关于确定刘娟等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经支部委员会研究,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,现将刘娟等三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姓名
性别
民族
单位职务
年级专业任职
出生
日期
申请时间
确定积极分子时间
确定发展
对象时间
平均
成绩
班级
名次
不及格科目
获奖情况
刘 娟
女
汉
2017级农学
19990813
20170908
20180516
20210111
88.07
3/28
0
校三好学生
国家励志奖学金
冷梓甜
组织委员
19991223
20171223
81.28
8/28
院三好学生
杨 楠
2017级种子科学与工程
19990706
20180329
81.45
12/30
1
军训“先进个人”
社会实践“积极分子”
院优秀共青团员
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11日到2021年1月15日(公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,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联系地址:农学院二部119室
联系电话:0431-84533053
中共吉林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(盖章)
2021年1月11日